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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连云港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进行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最低比例由30%调整为20%。
市区(不含赣榆区)转让二手住房六个月内又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予以补贴一次应缴契税额的100%。对规上企业的产业工人和大专以上学历购房人购买首套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发放购房补贴,补贴额为应缴契税额的80%。上述补贴政策只能享受一次。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此外,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动态评估,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稳定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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