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多方视频转发, 重庆一隧道发生摩托车相撞起火的重大交通事故 ,现场零件散落各处,两男两女当场死亡,事故现场惨烈,摩托车彻底被大火吞没。
据悉,该次事故中,其中一人或为拥有5.8万粉丝的网红庄慕卿,据闻此人除了爱好驾驶机车飚车,还是一个原创音乐人,很多网友在得知死者身份以后,都纷纷在他的帐号下留言,希望逝者安息,但如此也令人不得不唏嘘一声,极限运动纵使是流量密码,但 生命诚可贵,安全出行责任重 啊,这一撞毁掉的不仅仅是一个网红,更是四个家庭的破碎。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事故现场调查报告,发生撞击的两辆摩托车,其中一辆为无牌车辆,并且事发时是逆行状态,驾驶员为某手知名机车翘头惯犯,而另一辆车为庄慕卿驾驶的 KTM1290。
事发时车速暴表, 一度飙升到160迈上下 ,这样的速度,别说是摩托车这种人包铁的结构, 就算是四轮的车160迈的撞击力,估计车也得当场报废 ,司机能存活下来的可能性都十分渺茫了,更别说发现对面逆行车辆以后,两名驾驶员是否还有反应的时间了。
不过,在网友们纷纷惋惜生命脆弱之余,我们又看到了一些不同的声音,一些网友在事故现场的视频下方留言:鞋子都掉了,不用叫救护车了,人肯定是凉凉了。
我本以为这样的言论只是少数,却没想到,很多网友都纷纷提出相同的看法: 鞋掉了,就等于人已经s了 ,更有人说鞋子掉了,说明人已经变成没有脚后跟的鬼了。
这到底是玄学,还是确有其事呢?
鞋子掉了,人变鬼了,这当然是无稽之谈,更加不能以偏概全,以此来作为现场人员已死的重要依据。而之所以说鞋子掉了,人就没了, 事实上这跟人受到的冲击力有很大的关系。
首先,人在经历危险的时候,第一时间想着的是要逃离危险,逃离事故的最重要的要素那就是双脚着地, 如果双脚能够着地,也间接的说明摩托车车速不快 ,发生的事故在人的反应能力的可控范围,因此发生撞击虽会受伤,但生还的可能性会大一些。
相反的,如果连双脚着地的反应时间都没有,这就说明撞击的时间是非常短暂的,撞击的力度又非常大, 人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撞飞了起来,巨大的冲击力大到直接将鞋子甩出去 ,可想而知这样撞击力之后的后果是何种的惨烈。
其次,如果伤者在撞击以后,还能够将鞋子穿起来,也说明受伤情况并不严重。相反的如果人一动不动,连穿鞋的想法都没有,说明伤者受伤十分严重,甚至已经死亡。
当然,这并不能说明,如果看到伤者的鞋子掉了就没有呼叫救护车的必要,万一伤者只是被撞晕了,万一只是伤者的鞋子比较松呢?所以, 鞋子掉了等于人没了这种话,多少还是有点武断, 不仅对伤者没有帮助,反而会给施救者以错误的引导。
有人说,速度这么快,就算是穿好护具也只是留个全shi而已,对于超速状态下的交通事故,一点安全保护都没有。真的是如此吗?
视频中的确有人穿戴了全副武装的安全护具,从头盔到车服都一应俱全,但为什么也同样逃脱不了死亡的下场呢?这就要从这场事故的本身说起了。
逆行是一个问题,但关键的问题依旧是超速。 前面说了160迈的速度,就算是铁包人的四轮车司机都未必能够幸免于难,更别说只带了一个头盔的机车骑士了。
就算头盔没有被撞坏,大脑在经历160迈的撞击以后,大脑会不会被撞成一团浆糊还未可知,而除了头以外,身体的各处都被暴露在危险之中,大力的撞击之下,五脏六腑能不移位,那都算你身上防护服质量好了,还指望着没有内部骨折,内脏出血?做什么美梦呢!
为了更多的了解摩托车的撞击,我找到了一些摩托车撞击的视频资料: 仅仅时速40的撞墙试验,摩托车车轮就会发生严重变形, 假人的头盔和脖子都严重受损, 时速60 的摩托车与小汽车追尾,就能让假人直接撞破 前车的后挡风玻璃 ,冲进对方的车内。
而超过时速80 ,摩托车假人便直接被撞的弹飞出去 ,在空中转了几圈大头朝下落地,颈部和身体各处严重骨折,至于超过100时速,不用我多说了吧,缺个少腿,内脏破裂,这些都是无法幸免的了。
作为社会生产中坚力量的我们,出门必然需要各种交通工具来辅助,而家人总是耳提面命的告诫我们要注意安全。两轮还是四轮,不是关键,关键的问题还是作为交通参与者的我们对于安全出行的态度问题。
首先,要做到严于律己,十次事故九次超速,这并不是一句玩笑话,不管是摩托车还是汽车,都只是交通代步工具, 不能一味的追求刺激快感,而将自身和他人性命置于危险境地 ,因为在慢速行驶的状态下,就算是危险来临,我们也有足够的反应时间能够躲避危险,提升存活几率。
其次,如果一定要骑摩托车,就要做好安全防护,在安全行驶的前提下,就算是发生了交通事故, 安全防护做到位,也能够减轻身体受到的伤害 ,在后续的治疗和恢复的过程中,能够尽快的回到正常生活。
最后,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为了方便而走近路、甚至是逆行,要知道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可不仅仅只是一个电影台词,这更是一个血淋淋的历史教训。
我们不是不懂事儿的小孩子,更不是不懂人味,把亲人的关心叮嘱当作啰嗦唠叨白眼狼,既然参与了交通,就要做自己的交通第一责任人,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家人,更对得起每一个你路过的交通参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