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速讯:某运营商严禁政企业务做转手型贸易 下令坚决杜绝给竞争者做背书

运营商财经 吴碧慧/文


【资料图】

在一次重要会议上,某运营商高层领导表示在加快产数发展的同时 要注意合规经营,“不能搞‘过单’,单纯的转手贸易型、融资金融型、信用背书型业务不能搞,特别是给竞争者做背书的、做信用融资的,要坚决杜绝。 ”这是什么意思?

严禁转手贸易

据悉,运营商的渠道主要分为自有渠道、社会渠道和电子渠道。以往的时候,在电子渠道尚未发达之际,社会渠道最为运营商看重,这也是加盟运营商的代理商家,他们往往是运营商为了开拓更多的客户、销售更多的号卡及终端所设立的。

也正是这些社会渠道,使得运营商中存在不少的“转手贸易”,其中“养卡”、“洗卡”络绎不绝。

比如,由于三大运营商内部自上而下存在着严苛的用户新增数和市场份额的KPI考核,基层员工往往就会通过社会渠道实施“养卡”、“洗卡”,但社会渠道商不会白干活的,导致运营商向渠道商支付不少费用,但用户却是假的。

这些问题的存在,无疑大大浪费了运营商的资源,并推高了运营商的成本。于是这几年来,在通信市场饱和的情况下,运营商纷纷管控并逐年降低渠道酬金,清理低效和无效的渠道代理商。

杜绝给竞争者做背书

此外,上述高层领导还特别提到坚决杜绝给竞争者做背书、做信用融资。

长期以来,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束缚着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随着工业互联网的延展,一些互联网公司、银行、制造企业等都开始试水云上“背书”的融资新方式,但当前仍处于发展初期,云数据的安全性问题、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信息无法打通等问题都是不小的挑战。一旦云数据因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等,用户隐私泄漏、被恶意篡改等一系列安全性问题都将成为严重的问题。

三大运营商作为老牌央企,如果在发展产业数字化过程中还以严厉的KPI考核基层单位,往往也会迫使这些基层单位利用运营商的信用、身份为中小微企业或是竞争对手做背书、做信用融资,而出了问题往往损害的也是运营商的信用形象,得不偿失。

所以,该高层领导还表示,“如今产业数字行业发展中必须从预算、考核、激励等方面把握发展的核心要义,不能只看总规模,要把融云、融AI、融安全、融平台作为前提条件。”

关键词: 小微企业 前提条件 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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