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碳市场运营转化路径(五)
4、其他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4.1、碳租赁
碳租赁一是对传统融资租赁产品进行了商业模式创新,建立了融资租赁费用与承租人碳排放量挂钩的浮动机制;二是通过金融手段支持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现,推动碳排放主体由被动减排向主动减排转变;三是平台采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高效、低成本的碳中和绿色金融服务体系。
案例:
(1)7月9日南方电网碳中和融资租赁服务平台揭牌仪式8日在广州南沙举行,全国首个碳中和融资租赁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该平台基于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创新融资租赁服务模式,探索建立融资租赁费用与碳排放量挂钩的浮动机制,倒逼碳排放主体主动减少碳排放量。首期超过10亿元的项目已接入该平台。该平台通过金融手段支持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现,推动碳排放主体由被动减排向主动减排转变;并采用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高效、低成本的碳中和绿色金融服务体系。
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了解到,通过直接租赁、售后回租、经营性租赁等方式,该公司大力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现代交通等绿色产业发展。截至2020年末,中信租赁绿色租赁业务余额达365亿元,占租赁业务总余额的70%,资产质量良好。从节能减排量来看,约可实现年节约标准煤777.64万吨,二氧化碳当量1942.91万吨,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有益实践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领下,国新资本加速发展绿色金融业务,近日,所属国新租赁充分发挥产融结合优势,向国电投集团所属新疆能源化工公司投放10亿元“减碳租赁”融资款,涉及风电装机20万千瓦、光伏装机5万千瓦,年发电量超过5.14亿千瓦时,助力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1.41万吨/年。作为行业“双碳领跑者”,国电投集团是首家宣布“碳达峰”时间的中央企业,将于2023年实现在国内的“碳达峰”。作为行业内率先提出“减碳租赁”理念的融资租赁公司,国新租赁主动出击,努力克服区域偏远、租赁物分散等多重困难,研发创新产品,精准对接项目资金需求,有效支持国电投集团优化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布局,为其铺设绿色融资快车道。
4.2、碳信托
指信托公司开展的服务于低碳项目或技术的直接投融资、碳排放权交易等金融活动及相关受托服务。以碳资产的价格发现与实现为核心,碳信托拓展了信托制度功能的边界。
碳信托业务类型包括:
1)减碳低碳企业融资类信托
该碳信托模式主要包含碳资产抵质押贷款信托、碳资产买入反售信托等业务模式。其中,碳资产抵质押贷款信托的业务模式与碳资产抵质押贷款相近,均是通过设立信托计划,以碳排放配额或CCER为抵押、质押物,向对应的控排企业提供相应的贷款,用以支持绿色企业减碳低碳运营发展。碳资产买入反售信托是通过设立信托计划,将资金用于向控排企业购买碳资产,并且相互约定回售期限及回售价格,在期限内向企业回售碳资产,进而向企业提供资金融通。除了专门设立信托计划进行买入反售这一介入方式以外,信托公司通过认购资管企业和基金份额的方式也同样可以实现碳资产买入反售收益的目标。
2)减碳低碳产业基金信托
该碳信托模式主要包含两种运营方向,一方面是通过设立信托计划,将信托资金以股权、债权及参与定增等形式利用产业基金投资绿色产业碳足迹相关的减排企业,以及可以产生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项目,参与分享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企业标准化碳资产的交易收益。另一方面是通过投向碳排放配额、CCER等碳资产,根据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碳资产价格走势,利用碳资产的二级市场及其衍生品市场进行交易获取收益,业务模式与碳基金十分相似。具体来说,低碳产业基金投资类碳信托项目可参与碳基金、碳资产拆借、碳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等业务。其中,碳资产拆借业务,碳信托可参考碳资产借出方出借操作,与借入方约定期限后由其返还碳资产并获取约定收益。并可结合碳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进行碳金融衍生产品碳期权、碳期货投资,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及获取一定利润。
3)碳资产事务管理类信托
该碳信托模式主要包括碳资产托管服务信托业务。信托产品财产独立、风险隔离的产品特点,使得信托公司开展资产托管服务具有天然的行业优势。信托公司通过设立碳资产托管服务信托计划,对托管企业交付的碳资产代为持有。信托公司通过信托计划代表托管企业进行碳资产的集中管理和处置交易,并且与托管企业约定托管期限和到期应兑付的收益。在约定托管期限到期后,按照信托计划约定返还碳资产,并向托管企业兑付收益。
4)碳排放权资产证券化信托
碳排放权是指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取得向大气排放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的权利,包括可供和可需两种碳排放权。对于减排困难的企业而言,通过购买碳排放权,可以完成一定的减排任务。对于减排容易的企业而言,通过出售多余的碳排放权,也可以从中获得收益。碳排放权由此成为一种具有价值的资产,可以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碳排放权资产证券化信托业务主要运营模式为减排企业将碳排放权集中转让给作为特殊目的机构的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将其汇集成资产池,进行资产池信用增级,并以该资产池的预期现金流作为底层资产在金融市场发行有价证券进行融资,最后通过收取碳排放权交易产生的现金流来支付投资者收益及清偿所发行的有价证券。
案例:
自2014年以来,已有8家信托公司设立了9只碳信托相关产品,产品类型分为碳融资类信托、碳投资类信托和碳资产服务类信托。值得一提的是,9只相关产品中,6只为今年设立。
4.3、碳拆借
2015年6月23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推出碳资产拆借(借碳)交易业务。借碳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配额借入方(简称“借入方”)存入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后,向符合条件的配额借出方(简称“借出方”)借入配额并在交易所进行交易,待双方约定的借碳期限届满后,由借入方向借出方返还配额并支付约定收益的行为。借碳合同由交易所提供标准格式。
1)资格准入。借碳双方应为纳入上海市配额管理的企业或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参与借碳业务需符合《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碳排放交易机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实施方法》规定的条件,并已经申请成为交易所会员。
2)借碳标的。所借配额为上海市碳排放配额登记注册系统中登记的各个年度的碳排放配额。所借碳配额不得用于质押或者清缴履约。
3)借碳期限。如果所借配额为当年需要履约清缴的品种,借碳到期日不应超过当年清缴截止日的前一个月。
4)保证金借入方在收到《借碳交易同意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其借碳专用资金科目内存入规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初始保证金为借碳金额的30%。
4.4、碳理财
低碳理财产品是指将低碳理念融合到理财产品中所形成的新型理财产品。目前主要的低碳理财产品,其低碳性一般通过如下几方面体现: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环保概念股票挂钩,与气候交易所的二氧化碳排放权期货合约挂钩,与世界级权威机构的水资源、可再生能源、气候变化等环保指数挂钩。中国低碳理财产品已经有多家银行发行了相关产品,对发展低碳经济具有重大的作用。
4.5、碳咨询
碳咨询服务包括碳排放风险咨询、碳战略和路线图定制、碳盘查、碳排放合规咨询、CDP碳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及营销、自愿减排项目及可持续发展软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