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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外媒报道称,美国法院最终判决:苹果公司要向14683名加利福尼亚员工支付3050万美元(约合2亿元人民币)的赔偿金,以作为这些员工在2009年-2015年这6年间,因强制搜包而被迫加班数千小时的补偿。苹果与员工之间的这场官司打了有9年之久,苹果在2021年11月同意支付2亿赔偿金,现在法官最终批准了该和解金额。
据消息称,2009年7月25日至2015年8月10日,苹果公司声称为了防止员工偷拿电子产品,每天下班后需要经过搜包检查方可离开公司,由于这样的搜包检查是在下班之后进行的,所以员工们就被迫有了10-15分钟的加班,而档员工向苹果索要加班费时,却遭到了苹果的拒绝。
于是2013年,这一万多名员工向法院提起了集体诉讼,称苹果公司的这种强制搜包行为“令人尴尬和有辱人格” ,并要求补偿因此而导致的强制加班费用。在艰难维权9年后,苹果打工人终于获得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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