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华谊兄弟发布公告称,阿里影业拟向公司提供7亿元借款,借款期限为五年。双方约定,此次借款的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按照借款的实际天数计息,公司按照年度支付利息(利息每365天结息并支付一次)。
公告中称,华谊兄弟与阿里影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在公司主控影视项目、艺人发展、衍生品开发、营销服务等领域开展合作。
华谊集团保证,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年内,华谊集团应至少完成主控并上映10部院线电影(不包括网络大电影和罗素项目)的产能。
在合作期限内,阿里影业对于华谊主控项目享有优先投资权,且阿里影业可自行或通过其关联方行使该等优先投资权。
在合作期限内,对于阿里影业(或其关联方)已经与华谊集团签署了投资协议的华谊主控项目而言,同等核心商业条件下,阿里影业可优先作为联合方与华谊集团合作发行。
在合作期限内,阿里影业(或其关联方)对于华谊主控项目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享有同等核心商业条件下的优先合作权。
双方同意,就某一部华谊主控项目,在阿里影业与华谊集团签署了投资协议及发行合作事宜的相关协议的情况下,在同等核心商业条件下,华谊和/或关联方同意与阿里影业或其关联方就线上票务事宜优先合作。
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是华谊兄弟关联方,本次贷款方阿里影业与其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