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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双减”成效,减轻家长负担,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近日,内蒙古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各盟市要指定专职科室专人负责,并制订拟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计划。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坚持公益普惠原则,不得向学生和家长违规收费。要围绕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资源支撑、安全管理、激励机制等,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要求、健全管理制度,同时,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提供学生暑期托管服务,拓宽服务渠道,积极吸纳社会专业人士参与学校暑期托管服务。
通知指出,暑期托管服务应以看护为主,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各地各校在确保学生得到充分休息的同时,合理组织提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并积极探索为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通知还对暑期托管服务经费保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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