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教委印发《上海市中小学2021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的通知。通知要求,严禁对小学一至三年级进行全学区、全区范围的任何形式的学科统考统测(包括学业质量监测)。严禁对四至八年级进行全区范围的学科统考统测;区若要进行学业质量监测,每学年不超过1次,且只能随机抽样监测,随机抽取的学生比例不超过本年级的30%。严禁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任何形式、任何范围的联考或月考。
通知指出,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的要求,小学生学业评价严格实行等第制;小学阶段不进行期中考试或考查;小学一、二年级可进行期末考查(一年级不得进行书面考查);三、四、五年级期末考试仅限语文、数学两门学科,其他学科只进行考查,考查形式可灵活多样,严格执行等第制。
初中除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可举行期中、期末考试以外,其他学科只进行期末考试或考查;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学科采用开卷形式(或以开卷、闭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查;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学科应加强动手实验能力考查;信息科技、劳动技术、体育与健身、艺术、音乐、美术学科只进行操作、应用和实践性的考查。
同时要求,各中小学要确保高中生每学年不少于30天、初中生每学年不少于20天、小学生每学年不少于10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其中中学课程计划内的课时安排每学年至少2周,不足部分应在寒暑假、双休日或放学后完成。学校在双休日要主动与社区共建,有序开放资源,加强对社区活动的组织和引导。
各中小学要保证学生每天校园体育活动1小时,认真落实“三课、两操、两活动”(小学各年级落实“五课、两操、两活动”),即每周安排体育与健身课程3课时(小学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体育活动2次,每天安排广播操至少1次、眼保健操2次,不得挤占体育与健身课时和体育活动时间。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胡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