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试点考生首迎新高考 职业生涯规划提前至高中

6月7日,2021年高考帷幕正式拉开。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高考报名人数达1078万人,比去年增加7万人,再创历史新高。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全国将有14个省份的考生参加的是改革后的新高考。其中,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八个省份首迎新高考。

第三批试点考生首迎新高考

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和重庆八个省份于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后,在今年将作为第三批试点省份首次迎来新高考。

自1977年恢复高考招生以来,在超过40年的时间里,高考在科目设置、考试内容、考试次数、招生体制和方式、技术环节等方面,已经进行了大大小小30多次改革。2014年9月,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标志,我国开始新一轮高考改革。上海、浙江作为首批试点省份于2017年迎来首次新高考,北京、天津、山东、海南作为第二批试点省份则在去年迎来首次新高考。

新高考改革中,执行多年的“3+X”文理分科模式成为过去式。据了解,上述八省份改革后的模式是“3+1+2”,其中“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为所有考生必考科目;“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一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以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中选择两科。科目“3+1”是以原始分计入总分,科目“2”依据等级赋分,以转换后的分数计入高考总成绩。

据了解,设置按等级赋分的制度是出于保证高考科学性与公平性的考量。由于四门再选科目试题难度差异和报考相应学科的考生群体不同,考生选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如考生甲选考政治,考生乙选考化学,两人都考了80分,但考生甲排在所有选考政治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排在所有选考化学考生的第1000位,不能简单将他们各科成绩相加计入考生总成绩并进行比较。

职业生涯规划提前至高中

“‘3+1+2’”的模式意味着,摆在学生面前有12种科目组合形式,学生可自主选择其中一种。”河北省涿州中学教务处副主任刘伟向中国商报记者介绍。这与前两批试点省份有所不同。前两批试点省份采用的是“3+3”模式,即除了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统考科目外,考生可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科中选3科(浙江省多考一科“技术”),共有20种不同科目组合供学生选择。

刘伟进一步表示,学生除了依据自身爱好、特长选择选考科目外,还要兼顾拟报考高校及专业的招生要求。

据了解,在招生过程中,不少高校的专业对考生的选考科目做出了设定,如果考生没有选考某专业规定必考的科目,则不能报考该专业。以重庆为例,从各高校在重庆市的选考科目指引来看,首选科目选择了历史,可以报考近51.62%的专业;首选科目选择了物理,则有97.43%的专业可供选择。

刘伟表示,新高考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让学生可以在高中阶段进行初步的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在进行选考科目选择时就将其与今后大学专业选择、未来的职业方向挂钩。“比如有的学生选考了物理,再选科目里选了政治,可能是基于未来有考研或考公务员的打算,因为这两个考试里都要考到政治知识,提前做准备。”刘伟说。

相对于改革前,今年八省份考生拥有了更多志愿填报数量。河北、辽宁、重庆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一个“专业(类)+学校”为一个志愿。河北和重庆考生最多可填报96个志愿,辽宁最高可填报112个志愿。

另外,湖北、福建、江苏、湖南、广东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湖北、湖南、广东最多可填报45个志愿,福建和江苏普通本科批均设置40个志愿。在院校专业组模式下,专业服从只在同一院校专业组的招生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

改革在动态调整中完善

为何八省份没有沿袭前两批试点省份的“3+3”模式,而是采取了“3+1+2”的模式?有业内人士认为,“3+1+2”的模式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普通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同时还让高中教学更为现实。

刘伟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新高考改革给学校运行管理带来的一大挑战就是选考科目不同带来的走班教学,走班上课的班级学生流动性大,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和管理难度,教室分配、教师安排、课表制定等问题也凸显出来,都需要妥善解决。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则认为,可以把“3+1+2”模式,理解为“3+X”到“3+3”模式的中间版。一步到“3+3”模式,对高中办学条件要求太高,而“3+1+2”模式更现实一些。

此外,高考综合改革在动态中调整还体现在对等级赋分制度的完善上。此前,在上海和浙江试点过程中发现,由于物理思维的独特性,很多学生觉得物理难学,因此选考物理的学生数量大幅度减少,造成物理考生的相对赋分要低于其实考分所代表的水平,获得高分更加困难,致使学生选择物理的意愿更加降低。

为了应对这一局面,浙江和上海相继出台了调整方案,对选考科目建立保障机制,根据当年考生数量划定一个保障基数,当参加某一选考科目考试人数少于保障基数时,则以保障基数为准,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从而避免“考分高、相对赋分却低”的现象出现。(王立芳)

关键词: 第三批 试点考生 新高考 职业生涯规划

推荐DIY文章
主机存在磨损或划痕风险 PICO4便携包宣布召回
穿越湖海!特斯拉Cybertruck电动皮卡可以当“船”用
vivoXFold+折叠旗舰开售 配备蔡司全焦段旗舰四摄
飞凡R7正式上市 全系标配换电架构
中兴Axon30S开售 拥有黑色蓝色两款配色
荣耀MagicBookV14 2022正式开售 搭载TOF传感器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