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校外培训“野蛮生长”,快速扩张,数量、规模发展之快势不可挡。应该说,校外培训作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对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等不可或缺。
但实际情况是,许多校外培训钻了教育评价体系和考试招生制度不完善的漏洞,不注重开展全过程教育,只关心提高学生的考试分数、应试培训,超前教、超前学,偏离国家义务教育的课程标准、课时安排、教育程序、完整系统地接受教育的轨道。更有甚者,一些培训机构依靠营销套路和自我包装,蛊惑家长放弃学校教育,企图以校外培训对其取而代之,实在是误人子弟,危害极大。
许多校外培训机构将教学当成营利工具,利用家长不愿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攀比心理营销,推高家长和学生对校外培训的需求和依赖,最终将缺乏判断力的孩子们,像赶羊群一般赶进培训机构。于是,孩子们的课余时间、节假日,不是在培训班里待着,就是在去培训班的路上。使得许多孩子失去童趣、失去自主、失去生成志向的最佳时机,背上沉重的课业负担,损害身心健康,形成被动型人格。
“一张一弛,文武之道。”将孩子的课余时间都奉献给校外培训时,在孩子们的眼里,再五彩斑斓的生活仿佛已经与他们无关,再绚丽多姿的人生也是一种想象和奢望,违背成长发展的规律。
校外培训机构也是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在培训目标、培训内容、课程设计上,遵循国家制定的相关教育标准,对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必须零容忍,重拳出击、严肃查处;对没有办学资格的坚决取缔,让校外培训回归教育的本源和教育的基本价值。同时,学校也应不断提升教学质量,想方设法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率,让学生在学校里“吃饱吃好”;教育主管部门也应切实把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落到实处,从源头上加强管控,促使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开展教育培训。
正如零食不能替代正餐一样,校外培训不能也不应该喧宾夺主,充其量来说,只能作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