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一定都收到过垃圾短信,甚至垃圾电话。这通常是一些推销电话或是诈骗电话,频繁的骚扰总是会令人心烦。近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江苏省广告条例》,条例规定: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发送广告。
修订过后的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电子信息等方式,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广告。在电子信息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的,视为发送广告。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专家表示,这是加强对广告管理的规范和监管,保护个人不受商业广告侵扰的权利。
此外,条例规定,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当事人提供拒绝继续接受的方式。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对于网页广告泛滥的现状,新修订条例规定,互联网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据悉,新修订条例将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