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蔡徐坤被判支付前东家300万违约金#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上海依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蔡徐坤委托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书公开。
法院审理认为,关于1500万违约损失部分,系原告与被告的解约纠纷审理期间,原告与案外人签订的肖像授权合作协议,由此产生的解约赔偿,系原告应当注意但未注意合作协议可能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而产生,现要求被告承担解约损失依据不足。关于解约赔偿金部分,双方合同及补充合同签订时被告尚未成年,由原告与被告母亲徐某签订,被告对自身未来发展、取得的成就尚未形成明确地规划和预估,两份合同履行期限过长事实上不利于被告自身的发展及营造演艺行业平稳、健康、有序的环境,实现商业回报的不确定性也相应增大,故被告提前解除合同,存在合理性,并非恶意违约,原、被告之间在合同中约定高额解约赔偿金,不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最终,法院根据原告对被告所做的宣传投入、被告的收入标准、履约期限,酌情确定解约赔偿金为300万元。
天眼查信息:https://susong.tianyancha.com/a95a0eefe760416c934852fb6390d7ca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