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面依旧偏窄
【资料图】
中国新闻周刊消息 如何平衡工作和家庭,是不少女性在生育后可能面临的现实困境之一。日前,广东省人社厅发布《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促进妇女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在全省广泛开发“妈妈岗”,拓展妇女就业空间。
“妈妈岗”意为面向法定劳动年龄内,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妇女,提供工作时间、管理模式相对灵活的岗位,以方便兼顾工作和育儿。
该“征求意见稿”明确,“妈妈岗”实行劳动合同形式用工的,应在劳动合同中协商明确弹性工作、不强行安排加班、工作时间因照料儿童需要可以请假等相关内容。劳务形式用工的,应签订劳务协议,合理确定权利义务。
“妈妈岗”就业模式引发了热议。不少评论质疑该岗位是否真的能够实现“顾家、工作两不误”,并担忧“妈妈岗”的推广存在政策操作难度大,企业运营成本增加等问题,并可能在无形间加剧就业性别歧视。
多地探索
公开资料显示,全国多地其实早就开启了探索“妈妈岗”就业新模式。
2021年,广东中山市就已经推出“妈妈岗”,通过实行灵活工时制度,帮助女性实现“家门口”就业。
2022年7月,中山市出台《关于大力推行“妈妈岗”就业新模式的若干措施》,从税收减免、培训扶持、就业服务、资金补贴等方面推出18项支持举措,将“妈妈岗”纳入就业补助资金配套范围。
该措施除了明确提出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实行每月300元/人标准给予社保补贴、 每月100元/人标准给予岗位补贴,还为就业妇女提供每月300元/人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与此同时,用人单位可以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78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数据显示,截至5月8日,中山市“妈妈岗”备案企业近260家,备案岗位超14200个,实现就业近3200人,先后发放“妈妈岗”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350多万元,惠及近80家企业,吸纳超1540人次需照顾12周岁以下儿童的妇女。
5月20日,中山市博览中心举行了“稳就业 促发展”珠三角片区大型招聘嘉年华,在特设的“妈妈岗”招聘专区,提供了包含教育培训课程顾问、房地产置业顾问、企业客服专员、工厂普工、配送员、销售员等不同行业岗位,月薪从4000元到12000元不等。
进入2023年以来,探索推行“妈妈岗”、关注生育女性就业的地方越来越多。
2023年初,安徽省祁门县针对全县“宝妈”陪读群体开展调查摸底,共摸排出178名有就业意向在家陪读的妈妈,随后在招聘会上通过现场专设“妈妈岗”“陪读岗”,让生育陪读女性实现就业顾家两不误。
在北京,石景山区在今年的“三八”妇女节期间,举办了“三八女性专场——妈妈岗”招聘会,共15 家企业为妈妈们提供了300余个岗位,力求最大程度上满足妈妈们接送、照顾孩子等需求。
分析认为,对于一些条件允许的省份来说,此类针对生育政策及其配套政策的先行探索具有重要意义,被认为是推动育儿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必要举措。
至于普遍担心的“妈妈岗”是否能和普通岗位一样保障就业合法权益,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静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我国的《劳动法》有关于工作时间的相关规定,一般实行标准工作时间,不过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特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但这需要单位提前到人社部门备案。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还可以实行非全日制用工,也就是按小时计算。
“在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下,可以实行不同的工作时间制度,保障‘妈妈岗’也能享受社保待遇。”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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