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周一,美国最高法院拒绝审理苹果公司提出的避免支付约4.4亿美元损害赔偿的请求,该赔偿的原因在于苹果未经许可在FaceTime视频通话等功能中使用了VirnetX的网络安全技术。
法官们驳回了苹果公司在这起旷日持久的案件中提出的上诉。早在2016年,联邦陪审团裁定,苹果侵犯了VirnetX的专利,需支付3.02亿美元的赔偿。后来,一名法官又将这一数额增至4.397亿美元,其中包括利息和其他费用。
事实上,这起案件可以追溯到2010年,当时位于内华达州的VirnetX向德克萨斯州东区的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位于加州库比蒂诺的苹果公司侵犯了该公司在安全网络(即虚拟专用网)和安全通信链路上的四项专利。VirnetX表示,苹果在iPhone和iPad等产品中侵犯了FaceTime和VPN的点播功能。
华盛顿专门处理专利纠纷的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于去年维持了对苹果公司的这一判决。
在诉讼期间,苹果公司和其他公司要求美国专利商标局审查VirnetX专利的有效性。受理此案的法庭撤销了该案中极具争议的专利的关键部分。
但在去年的另一项单独裁决中,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搁置了专利法庭的某些裁决,这让VirnetX向苹果索赔的进程更近一步。而后,苹果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称应重新计算损害赔偿金,因为VirnetX指控其侵犯FaceTime的具体专利几乎被抹去了。
苹果在一份提交给法院的文件中称,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拒绝受理苹果的要求“在法律上是错误的,非常不公平的”。该公司还表示,下级法院不允许VirnetX索赔远远超出其专利发明价值的损害赔偿。
VirnetX表示:“陪审团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多年前就已经认定该判决有效,而且此后一直未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