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晚间消息,乐视网公告,因公司2007年至2016年连续十年财务造假等,北京证监局对公司合计罚款2.4亿元,对贾跃亭罚款2.41亿元。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乐视网2007年至2016年连续十年财务造假,致使2010年报送和披露的IPO申报材料、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未依法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行为以及对贾跃亭、贾某芳履行承诺的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行为,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对乐视网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对贾跃亭、杨丽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刘弘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罚款;对吴孟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赵凯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谭殊给予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
对吉晓庆、张旻翚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朱宁、曹彬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贾跃亭作为乐视网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上述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合计对贾跃亭罚款90万元。
此外,还要对2016年乐视网非公开发行欺诈发行行为,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乐视网处以募集资金百分之五即2.4亿元罚款;对贾跃亭、杨丽杰处以30万元罚款;对贾跃民、吴孟处以20万元罚款;对刘弘、邓伟、谭殊、张特、吉晓庆处以5万元罚款;对沈艳芳处以3万元罚款。贾跃亭作为乐视网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上述违法行为,对其处以2.4亿元罚款,合计罚款240,300,000元。
综上所述,对乐视网合计罚款240600000元,对贾跃亭合计罚款241200000元,对杨丽杰合计罚款60万元,对吴孟合计罚款40万元,对刘弘合计罚款30万元,对贾跃民合计罚款20万元,对谭殊合计罚款13万元,对吉晓庆、赵凯分别罚款10万元,对邓伟、张旻翚、张特分别罚款5万元,对沈艳芳、朱宁、曹彬分别罚款3万元。
随后,有关此事的讨论持续发酵,“ 贾跃亭被罚款2.41亿 ”登上微博热搜。网友对此事的调侃居多,有网友表示:“贾跃亭:下周回来交罚款”,还有网友表示,“十年了都没发现,现在才发现。”
对于此事,业内人士指出,“证监会对资本市场违规者惩处的常见程序是:立案调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旦行政处罚决定书落地,受损投资者即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索赔。”
“鉴于目前乐视网和贾跃亭的经济状态,投资者出于对赔付能力的担忧,不排除会把众多被处罚的高管列为被告,还有中介机构,后面也可能都被追进来。毕竟,没有这些高管和中介机构的帮助,单单贾跃亭一个人是不可能完成这么大的造假行为的。连续十年造假,也是刷新上市公司造假记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