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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力争全省本科高校生均经费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80%,其他教育阶段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90%;到2030年,力争全省各教育阶段生均经费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意见》提出,未来安徽将大力压减“三公”经费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先安排教育支出。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除保障“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外,新增财政收入要重点用于教育事业发展,省级向本科高校倾斜,市级向职业教育倾斜,县级向基础教育倾斜。
此外,《意见》提出,安徽将多方筹集财政性教育经费,落实按增值税和消费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征收教育费附加、2%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的征管和使用政策,依规足额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教育资金。在债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统筹用好地方政府债券支持教育发展,提高政府一般债券中用于教育的份额。统筹基建投资加大对教育基础设施项目支持力度,对于基本办学条件和校区功能建设尚未完成的学校重点给予经费支持。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安排的教育经费投入。
对于部分财力欠缺地区,安徽提出要完善省市转移支付制度。对财政教育支出占比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落实“两个只增不减”仍有困难的县区,安徽提出,省市增加的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财力性补助要更多用于教育。同时加大省级统筹力度,在分配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时,与各地经济总量、在校生数量挂钩,设定因数进行分配,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等项目资金在切块10%优先支持脱贫县基础上,再对皖北地区按其在校生数量上浮10%予以倾斜支持。
《意见》提出未来安徽将全面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省级聚焦高校学科建设、校地共建、资产资源盘活、科研成果转化等改革管理成效,加大教育经费支持力度,扩大高校经费使用自主权,激发高校办学活力和内生动力。各市、县(市、区)聚焦教育发展年度目标任务,优先支持和保障重点项目、重点任务。
关键词: 安徽持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 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