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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发布,以进一步提升广西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人力资源素质,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实现大学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认定自治区级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各10个,指导高校与企业共建一批产业学院、与当地人民政府共建一批乡村振兴学院,每年立项5000个自治区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支持高校创建一批自治区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团队,建设40个“创新创业教育名师工作室”,推进创新创业前沿性研究与实践应用。
推动各类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科技园等创业载体全链条发展。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应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客空间等校内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作用,面向大学生免费开放。到2025年,全区各高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面积要达到每校2000平方米以上。
实施意见加大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财税扶持力度,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减免所得税。对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人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按规定抵扣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国家级、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以及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按规定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首次在设区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的高校毕业生,所创办企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含)以上的,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实施意见将高校毕业生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20万元,对10万元以下贷款、获得市级以上荣誉以及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信用良好的大学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
关键词: 广西全方位助力大学生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