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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山东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获悉,山东近十年来在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增设正高级教师岗位1.4万个,近三年评聘中小学正高级教师2109人,其中农村教师841人,占比达到40%。
据介绍,山东省近十年来职称评聘改革力度空前,高级教师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大幅提高,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高级设岗比例分别提高10、10、14、10个百分点,中、初级岗位可贯通使用。按照1%、2%、3%的比例,在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增设正高级教师岗位1.4万个。同时,建立了专属乡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制度。乡村教师从教10年、20年、30年,分别申报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下放职称评审权,高校教师职称按照“以岗定职、岗变职变”的原则开展自主评聘,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职称授权,下放至设区的市评审。
近3年,山东全省评聘中小学正高级教师2109人,其中农村教师841人,占40%;评聘副高级教师10.1万人,其中农村教师6.3万人,占62%,有效缓解了教师职称评聘难、农村教师留不住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