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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广东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广东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提出,到2025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高中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入学机会明显增加。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积极推动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
《计划》明确,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15年特殊教育学校。其中,东莞市和中山市至少建成2所以上符合国家标准的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实现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建有1所以上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每个地级以上市及有条件的县(市、区)建有1个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部(班)。
《计划》强调,坚持“全覆盖、零拒绝”原则,巩固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安置模式,确保“应入尽入”,适宜安排每一名残疾儿童。到2025年,将义务教育阶段接受送教服务的残疾儿童比例控制到适龄残疾学生总数的10%以内。同时,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要求,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儿童少年,广东提出,提高学前儿童入学率,鼓励和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等,普遍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对招收学前残疾儿童入读的幼儿园给予政策支持和经费补助。
《计划》提出,加强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双向融合,推动职业教育与特殊教育相互融通。广东鼓励和支持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幼儿园开展集团化办学,把“普特融合办学”纳入集团化办学试点与实验,探索适宜有效的融合教育模式。鼓励高职院校与特殊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或中职部)探索“三二分段”培养模式。探索开展面向残疾学生“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积极帮助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
此外,广东还从财政投入、学位供给、办学条件等方面,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计划》要求,各地把特殊教育纳入发展规划,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到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
《计划》明确,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全面建成资源教室,足额配备专职资源教师。据了解,广东继续做好粤东西北地区本科生地方专项招生与培养,调整优化公费定向培养特殊教育专业本科生招生计划,扩大特殊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机构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范围。
关键词: 广东积极推动残疾学生15年免费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