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蚌埠市出台《中小学课后服务质量评估办法(试行)》,明确评估指标和评估方式,加快推进课后服务规范化、制度化、优质化发展。这也是安徽省首个市级层面针对课后服务的具体评估办法。
《办法》分为7个一级指标,包括机制制度、硬件管理、服务管理、师资保障、课程建设、满意度调查和工作成效等,根据权重不同赋分,满分为100分。二级指标分为17项,考核细则中对拓展课后服务师资范围,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等30项内容都明确了评分标准和对应分值。例如:在课程建设中统筹课程资源方面规定,统筹校内场地设施,利用家长、社区和社会机构等校外教育资源,借助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劳动实践基地、研学基地等校外教育场所,开发开设课后服务课程,得2分。
从本学期开始,蚌埠市将采用县(区)自查和市教育局专家组抽查认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认定。凡经过专家组评估,达到90分以上的学校,市教育局将予以通报表扬,授予“蚌埠市中小学课后服务示范校(特色校)”,并授牌;分值低于60分的学校,市教育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凡因开展课后服务不规范、乱收费等原因,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的学校,经查实,认定为不合格,所在单位和涉事责任人在市级评优评先中,实施一票否决。
该市计划2022年创建9所“蚌埠市中小学课后服务示范校”、27所“蚌埠市中小学课后服务特色校”;到2023年基本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县区有示范、校校有特色”,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在蚌埠市第一实验学校中山校区校长杨春看来,《办法》的出台给学校带来不少好处:“一是让我们充分认识到提升课后服务质量的重要性;二是细化的考核细则具有鲜明的指导性,成了日常管理的着力点;三是强化了工作的规范性,可以对标纠正操作层面的一些偏差。”
蚌埠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基础教育科科长西宗雷说:“我们希望通过评估体系的设置督促全市中小学不断自我管理、自我提升、自我完善,使课后服务工作真正成为学生喜爱、家长满意、社会认可的民生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