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水平,通过优化学校空间布局、加大公办义务教育资源供给、政府购买服务等,切实加强义务教育学位供给保障。
河南强调,各地要按照“十四五”期间城乡义务教育布局规划,严格落实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优化学校空间布局,确保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与区域人口变化特别是学龄人口变化相适应,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划片入学需求。加大公办义务教育资源供给,抓好新建、改扩建公办学校项目建设,并尽快投入使用。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
河南要求,各地要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科学合理划定片区。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加快推进市、县(区)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严格控制班额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
在推进优质均衡发展方面,河南提出,各地要优先改善、加快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积极采取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结对帮扶、强校带弱校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缩小城乡、区域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差距,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享有更加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