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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发布《关于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显示,自2023年2月28日(含)起,阶段性将全市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现行的“最低4.1%”下调至“最低3.8%”。
支持人才或二孩及以上家庭住房消费,在盐来盐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或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二孩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5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符合现行生育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该政策延续至2023年6月30日。
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对在该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对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结清,且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商转公”贷款。
同时,继续支持开发满足刚需和改善性需求的产品。继续支持开发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对规划建设方案申请优化调整,开发高品质产品。方案的调整,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标准和文件及市区城市规划各项管控要求,须征得相关权利人的同意,经依法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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