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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召开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启动会。会上,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与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签署了合作备忘录,12家试点银行代表与重点客户签署了试点项目启动合作书,外汇局有关人员对试点政策进行了解读。
据介绍,本次试点涵盖9项资本项目改革措施和4项经常项目便利化措施。扩宽企业跨境投融资渠道方面,包括4项:开展非金融企业外债便利化试点;支持跨境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稳慎开放跨境资产转让业务以及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
落实“放管服”改革方面,包括6项:便利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有序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企业范围,取消货物贸易特殊退汇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主要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登记由银行办理。
放宽资本项目汇兑限制方面,包括3项:扩大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范围,适度允许企业自主选择跨境投融资币种匹配,适度提高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规模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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