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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根据相关媒体报道,全国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已经出台。此次政策进一步释放了利好内容,对于缓解房企资金压力具有积极的作用。
业内专家分析指出,从相关媒体报道来看,虽然此类意见的全文并没有发布,但一些披露信息值得总结。
第一、此次文件与此前既有的各类政策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对预售资金监管政策进行了统一,这也使得各类分散的预售资金监管做法得到矫正,有助于从全国范围内做好预售资金监管的工作。
第二、此次文件明确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根据项目合同、工程造价等核定,以确保项目竣工所需资金,达到监管额度之后的剩余资金则可以由房企提取使用。
相比过去的政策,该规定有一点明显的变化,过去一些城市可能在预售资金监管方面过严,进而出现了“封锁”预售资金账户的现象,导致企业此类资金到位情况非常糟糕,恶化了企业的资金状况。而现在则明确资金的拨付情况,即除了工程所需要的资金,其他都可以让房企使用。
业内专家认为此次政策的意义在于,对于预售资金监管的政策,利好房企预售资金的循环。
之所以去年会提及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的内容,就在于房企债务危机的时期,部分城市出现了银行或法院随意关闭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做法,导致房企资金压力进一步增大,进而出现了很多爆雷的事件。
从后续央行、银保监会以及最高法等政策表述看,其实是要求各银行合规操作,防范各类任性“封锁”预售资金账户的操作。所以此次全国统一的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具有积极意义,利好房企预售资金的循环,对于规范各地预售资金监管的操作、确保房企资金状况更加稳健具有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