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名下已有二套住房,现在母亲要将其房产赠与给她,是否有限制吗?
律师表示,根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及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于2021年7月23日颁布《关于加强住房赠与管理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21〕476号)已明确规定“自2021年7月24日起,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在住房限购政策执行中,该住房自转移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记入赠与人拥有住房套数;受赠人应符合国家和本市住房限购政策。”
同时该通知明确要求各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对赠与当事人不符合住房限购政策的,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因此,根据该通知规定,如该来电用户不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无购房资格,则其无法接受母亲的赠与。
律师提醒,房屋限购政策的实施目的在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化市场监管,保障社会公众利益,确保“住房不炒”。因此在当事人之间因买卖、赠与等发生不动产权属变化的,除了要符合法律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当时的相关房屋限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