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发布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21年度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显示,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上午10:00 以非现场形式召开,共计3家机构出席“18福建阳光MTN001”持有人会议,其持有该票据面值共计4亿元,占票据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的100%。上述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会议共提出六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豁免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的相关要求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无条件豁免违反资产池约定的议案;
议案三:有条件豁免违反资产池约定,同意福建阳光对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增加担保的议案;
议案四:有条件豁免违反资产池约定,同意福建阳光对本期债务提高100BP的票面利率的议案;
议案五:有条件豁免违反资产池约定,同意福建阳光自公告之日起直至本期债务融资工具到期之日不得新增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议案六:关于同意发行人支付本期利息,并将本金展期一年,展期期间利率保持不变,到期后兑付本金及展期期内利息的议案。
根据公告,会议议案一、三获得通过,其他议案未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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