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指研究院企业事业部高级分析师束端
11月23日,上海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明确在“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增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间)以上,占同期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40%以上。2021年8月底,住建部在“住有所居”新闻发布会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并明确“十四五”期间,将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本次上海《意见》”明确将本市公租房、单位租赁房和享受各类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房源统一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且从需求端、供应端、金融支持及供应节奏上均形成了明确的规范指引。
从需求端而言,基本准入条件更宽,明确为本市合法就业且住房困难(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退出机制为在本市购房或离开本市;价格方面由房管部门建立健全市场租金监测机制,并加强对初次定价和调价的统筹指导(低于市场价九折以下);户型标准为建筑面积70㎡的小户型为主;项目认定方面由各区政府结合计划统筹,区房管部门会同其他部门联合认定。
在供给端落实了五条用地路径:集体经营性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用地变性(不补缴土地价款)、企事业单位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不变更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产业园区中配套用房的比例提升(原比例7%提升至15%)、新供应居住用地配建(配建比例不低于15%)。
从金融支持方面方面多措并举为市场主体提供资金支持。包括长期贷款、发行债券和发行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
本次上海“《意见》”明确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增建设筹措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间)以上,占同期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40%以上。预计该意见的出台将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极大缓解供需矛盾,实现居民幸福感和城市软实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