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青海省住建厅发布《青海省开展房地产市场风险防范和市场整治工作》通知,对“已售未交付”楼栋,尤其是今年年底前要交付房楼栋,优先确保该部分工程复工建设,按时交付;对“未开发用地”部分,敦促房地产企业通过转让未开发用地等方式回笼资金,并将其划入政府指定监管账户,用于保障已售未交付楼栋竣工。
通知显示,近期在青海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房地产市场风险排查和市场整治工作。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人民银行、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全省房地产市场风险防控调研,深入房地产企业、房地产在建项目现场,全面摸清房地产在建项目底数、工程进展和资金运行情况,重点查清停工、半停工项目情况,梳理项目已售合同金额、已纳入监管账户金额、集团总部抽调资金量以及完成后续工程所需资金量等,根据房地产企业及项目运营状况,对房地产企业和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强化后续工程建设监管。
支持各市(州)根据自身情况,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监管工作,将房地产企业预售监管账户余额、新增销售房款、新增出售资产回款等全部划入监管账户,由政府部门统一监管,确保资金优先用于后续工程款和工人工资。对“已售未交付”楼栋,尤其是今年年底前要交付房楼栋,优先确保该部分工程复工建设,按时交付;对“未开发用地”部分,敦促房地产企业通过转让未开发用地等方式回笼资金,并将其划入政府指定监管账户,用于保障已售未交付楼栋竣工;对“已建未销售”楼栋,除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之外,在资金未能确保已售未交付楼栋竣工前,暂不新增批准预售,引导企业通过转让、合作等方式进行处置。对存在房地产在建项目停工、半停工的地区,自9月下旬起,每月上、中、下旬分别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无在建项目停工、半停工的地区,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前介入,了解项目资金运行情况,防患于未然。
下一步,青海省将根据此次调研及检查情况,面向社会公开通报一批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