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十四五”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和《甘肃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
其中,《甘肃省“十四五”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提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全省落户限制,实现城市、城镇落户“零门槛”,推动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建立健全“人钱挂钩”“人地挂钩”“人奖挂钩”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支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力度,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
畅通社会性流动渠道。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快建立协调衔接的劳动力、人才流动政策体系和交流合作机制,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保障城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利。加强人才流动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提升人事档案信息化水平。畅通企业、社会组织人员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渠道,完善技术带头人和科技专家制度。
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质量。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依托具备较强服务能力和水平的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开展社会化职称评审。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深入实施“领军人才”“西部之光”“陇原之光”等扶持计划,全面落实“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