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晚间,富力地产发布公告称,李思廉及张力(统称“主要股东”)各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及大股东,已与集团沟通,为支持集团将提供约80亿港币的股东资金,并预计于未来一至两个月内完成。公司预期于2021年9月21日收到约24亿港币。
主要股东以往曾以免息贷款形式提供财务支持,展现主要股东对集团的持续承诺及彼等对集团业务及发展坚定不移的信心。
于主要股东提供财务支持后及按现有可供使用现金,除非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即使没有计及任何进一步外部融资或由公司非持续性业务如资产出售带来之现金流,公司预期将有足够资金应付于短期内到期的债务。
于收到股东资金、预留利息以及其他财务费用后,集团会考虑回购长年期票据,因为基于现行市价、可节省的利息及到期情况,此乃符合集团的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