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发布了本年度第二批次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公告,共计43宗地,土地总面积约245公顷。9月17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官方发布了针对二批次用地出让的补充公告,就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评选内容和评分标准、购地资金审查要求、土地出让合同签订等方面做出了进一步优化调整和细化说明。
具体而言,在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评选标准方面,二批次商品住宅用地共有36宗项目设置了高标准商品住宅建设方案评选程序,为引导住宅建设能够更加符合人民群众实际需求,二批次用地在一批次的基础上优化了品质方案的高标准要求,适当调整了相关评选标准,增加了跟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质量保修”所占分值权重。此次补充公告进一步对评选标准中建筑品质部分的管理模式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安全责任险指标,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维护等全过程实施风险管理,最大程度降低质量和安全风险,促进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质量主体责任,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工程建设要求和住宅工程建设品质,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购地资金审查方面,明确要求竞得人须在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购地资金来源说明和能支持“购地资金来源说明”中涉及事项的相关资料,同时明确了来源说明及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这是北京坚决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严格购地资金审查要求的重要举措。
出让合同签订方面,二批次用地挂牌文件显示,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时间从以往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调整为成交当日“立等签订”,真正做到了让企业少跑腿,提高审批效率。为保证合同的顺利签订,最大程度方便竞买人提前审阅出让合同有关条款,此次补充公告按照“一地一合同”的原则对43宗用地出让合同进行了条款细化,并向社会公布。此举体现了北京正在以日益精细化的管理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为企业创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进而引导企业理性竞买。
此外,补充公告还对部分项目挂牌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了优化和调整。根据交易时间安排,上述二批次商品住宅用地,除1宗招标项目将于9月24日投开标外,其余挂牌项目将于10月中下旬集中成交。(记者杨月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