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11日从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获悉,在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经过几年的深入研究和反复论证,深圳标定地价及配套地价测算规则已形成最终成果,经市政府批准,于日前正式印发。深圳成为全国率先全面应用标定地价的城市。新版标定地价已于2021年6月1日起生效。
用图表形式分区分用途发布地价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近日以分区分用途图表形式发布了《深圳市2021年度标定地价成果》。
本次标定地价是以标准宗地为单位,以2021年1月1日为估价期日,分为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等四种用途,土地使用期限按住宅70年、商业40年、办公40年、工业30年,在现状开发利用、正常市场条件下的土地权利价格。本次标定地价适用范围为深圳市行政辖区,具体地价测算按照《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执行。
通告称,本次标定地价中住宅、办公用途为允许分割转让的平均楼面地价,商业用途为允许分割转让的首层的平均楼面地价,工业用途为不得转让的平均楼面地价,单位为元/平方米,以人民币计价。通告的标定地价可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查询。
调整后的地价水平比现行水平相应下降
据介绍,《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的内容主要包括七方面。
一是统一地价管理体系。在地价标准上,建立了以标定地价为核心“一套市场地价标准”,今后将通过定期更新,确保标定地价及时、准确地反映市场价格水平。
在地价管理上,将新出让用地、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土地整备等涉及的各类地价测算规则,全部整合到《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中,实现了“一个测算规则”,强化了地价管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二是保持土地市场健康平稳。通过对2017年和2018年所有已供应的1100多宗土地地价进行反复测算,深圳确定了地价测算调节系数。对照这两年情况,全市总体地价水平变化幅度在5%以内,这既确保了地价管理的科学性,也保持了土地市场的基本稳定。
三是降低实体经济用地成本。对于事关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和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产业项目,深圳不仅有地可供,而且还努力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通过产业发展导向、产业项目类型等地价修正系数和产权条件限制,加大对鼓励类发展产业和重点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类发展产业适用市场地价0.5的修正系数,重点产业项目适用市场地价0.6或0.7的修正系数,同时符合上述两类的,可叠加使用地价修正系数。
四是保障民生领域发展。为积极落实住房制度改革要求,拓宽政策性住房用地供应渠道,对可售的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的地价分别按市场地价的30%和40%确定,调整后的地价水平比现行水平相应下降,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利用存量用地建设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同时,在扩大公用设施、市政设施、交通设施等有偿使用范围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其地价成本。
五是鼓励土地集约利用。一方面,鼓励产业用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对产业用地提高容积率增加自用工业厂房的,不计收地价。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对立体空间开发利用的支持,地下空间可分别适用0.1或0.3的地价修正系数。
六是实现地价智能化测算。简化了地价测算规则,优化了地价测算平台,实现了地价测算的自动化、智能化和便民化,让地价测算不再神秘。无论市区任何部门任何人,只要对同一项目测算地价,结果都是唯一的。
七是做好城市更新地价的有机衔接。考虑到城市更新项目周期比较长,对规则发布前已列入计划的城市更新项目,自规则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并符合地价测算条件的,地价计收标准仍按照原有规定执行,确保地价水平平稳过渡和顺畅衔接。
优化土地资源市场配置
据介绍,新时期建立标定地价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建立标定地价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特别要求深圳深化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标定地价体系是率先落实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体系、优化土地资源市场配置的具体行动,我市标定地价的全面应用将为全国其他城市提供鲜活的“深圳方案”。
其次,建立标定地价体系是持续改善我市营商环境、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本次标定地价改革严格贯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导向,在地价评估、应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创新,推进了地价的公开化、透明化,有利于降低企业生产及民生设施建设成本,有利于提高行政服务效能,营造更优越的营商环境,使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中更好发挥核心引擎作用。
再次,建立标定地价体系是实现空间提质增效、推动城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地价是土地市场无形之手的“指挥棒”和“信号灯”。通过充分发挥标定地价的调节作用,有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引导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推动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土地整备等工作开展,积极引导各类存量低效用地挖潜,实现用最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撬动最大的经济增长,有力保障城市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彭琰)